(三)推进绿色发展和人文建设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生态空间协调,最大限度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实施交通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构建生态化交通网络。加强科研攻关,改进施工工艺,从源头减少交通噪声、污染物、二氧化碳等排放。加大交通污染监测和综合治理力度,加强交通环境风险防控,落实生态补偿机制。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多式联运型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形成以铁路、水运为主的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格局。加强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清洁能源装备设施更新利用和废旧建材再生利用,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
加强交通运输人文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功能配置和运输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满足不同群体出行多样化、个性化要求。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无障碍装备设备,提高特殊人群出行便利程度和服务水平。健全老年人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满足老龄化社会交通需求。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运输服务人性化、精细化水平。加强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弘扬优秀交通文化,提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和道德水平。
(四)提升治理能力
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建立健全适应国家综合立体交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体系。推进铁路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深化国家空管体制改革,实现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完善交通运输与国土空间开发、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协商机制,推进多规融合,提高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加快制定综合交通枢纽、多式联运、新业态新模式等标准规范,加强不同运输方式标准统筹协调,构建符合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强交通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交通组织,推动标准国际互认,提升中国标准的国际化水平。以大数据、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新型治理机制。
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坚持法治引领,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动综合交通等重点立法项目制定修订进程,促进不同运输方式法律制度的有效衔接,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行业良好法治环境,把法治要求贯穿于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各环节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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