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为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现提出以下意见.

来源: | 来源:国发〔2017〕40号 | 时间:2022-01-20 | 3469 次浏览 | 分享到:

(九)壮大在线教育和健康医疗。建设课程教学与应用服务有机结合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和资源库。鼓励学校、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面向继续教育开发在线教育资源。推动在线开放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和移动教育应用软件研发,支持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新模式,培育社会化的在线教育服务市场。加强家庭诊疗、健康监护、分析诊断等智能设备研发,进一步推广网上预约、网络支付、结果查询等在线就医服务,推动在线健康咨询、居家健康服务、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应用。

(十)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邮政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平台生态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三、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

(十一)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提速升级。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展光纤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促进网间互联互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节点城市网络建设。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标准研究、技术试验和产业推进,力争2020年启动商用。加快推进物联网基础设施部署。统筹发展工业互联网,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推进试点示范。推进实施云计算工程,引导各类企业积极拓展应用云服务。积极研究推动数据中心和内容分发网络优化布局。

(十二)推动信息消费全过程成本下降。重点在通信、物流、信贷、支付、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深入挖掘网络降费潜力,加快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充分释放提速降费的改革红利,支持信息消费发展。建立标准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进物流业信息消费降本增效。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信息消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方式,降低信息消费金融服务成本。

(十三)提高农村地区信息接入能力。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助力网络扶贫攻坚、农村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实施“百兆乡村”等示范工程,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中西部省份、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到2020年实现98%的行政村通光纤。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开展整省推进示范,力争到2020年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

(十四)加快信息终端普及和升级。支持企业推广面向低收入人群的经济适用的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等信息终端设备,开发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设备。推介适合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移动应用软件和移动智能终端。构建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和学习交流平台。推动民族语言软件研发,减少少数民族使用移动智能终端和获取信息服务的障碍。鼓励各地采用多种方式促进信息终端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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