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9月17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政策引导、市场驱动,重点突破、系统推进,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服务建设交通强国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国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重点区域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打造成为全国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与2017年相比,全国铁路货运量增加11亿吨、增长30%,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增长40%、长三角地区增长10%、汾渭平原增长25%;全国水路货运量增加5亿吨、增长7.5%;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减少4.4亿吨。全国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20%,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
(三)重点区域范围。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辽宁、内蒙古8省(区、市),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4省(市),汾渭平原包括山西、河南、陕西3省。
二、铁路运能提升行动
(四)提升主要物流通道干线铁路运输能力。加快实施《“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加快重点干线铁路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蒙华、京原、黄大等连接西部与华中、华北地区干线铁路建设和改造,提升瓦日、邯黄等既有铁路综合利用效率,实施铁路干线主要编组站设备设施改造扩能,缓解部分区段货运能力紧张,提升路网运输能力。(中国铁路总公司牵头,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铁路局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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