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立法从地方政策顶层设计角度来系统研究,统筹解决,为我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提供重要抓手。
明确县级部门职责,压实乡镇政府属地责任,发挥村级主体作用,加快建立县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条例》的实施,必将对我市广大农村住房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的法治管理水平,具有明显的提高和重要的保障作用。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江西一泓律师事务所将秉持“专业、专注、精致、**”的执业态度,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竭力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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