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监测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版)全文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2004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9号公布,2011年1月8日修订
来源: | 来源:国务院令第409号 | 时间:2024-01-12 | 1470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火山监测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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