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018年修订)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的设置、组织和职权,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制定,1979年7月1日通过,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2018年修订,当前是2018年10月26日修订版全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 来源: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 时间:2024-01-26 | 1135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四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实行培训制度,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应当接受理论和业务培训。

第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人员编制实行专项管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检察工作需要。

第五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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