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于1993年,自1999年12月20日起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文如下。
来源: | 来源: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 时间:2024-02-25 | 2134 次浏览 | 分享到:

附件三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图案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徽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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