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全文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是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2016年7月28日通过,2017年第一次修正,2019年第二次修正,全文如下。
来源: | 来源: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 | 时间:2024-02-08 | 15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后不及时查处的;

(五)截留、挪用、侵占或者未按时审核拨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六)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七)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关信息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