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增残疾人就业8000人以上(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3.组织培训家政服务从业人员1万名、家庭教育指导者1万名(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4.持续深化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农牧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5.为农牧户提供全链条、全环节农牧业社会化专业服务,新增服务面积200万亩(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农牧厅)。
二、加强社会保障方面11件
6.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69万人(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7.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起付线由统一的1000元分别降到500元、300元、200元,退休人员分别降到300元、200元、50元;新建3176个嘎查村医保服务点、实现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8.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3万户,开工建设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70个、村级养老服务站1500个,拓展提升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功能200个,新增老年助餐点1200个(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9.新增婴幼儿托位1.5万个,全区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0.建立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基本关爱服务清单,新建改建县级(不包括市辖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7个、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93%(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11.新建儿童(护童)之家50个,实现边境、边远旗县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12.为6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6500名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13.实现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两癌”应筛尽筛、应查尽查,新增宫颈癌九价疫苗100万人份,扩大适龄女性接种覆盖范围,实现愿接尽接(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确诊“两癌”妇女给予每人1万元救助(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14.为低收入困难家庭和边境旗市、少数民族聚居区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3500例以上(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红十字会、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15.为边境地区低收入困难家庭免费实施膝髋关节置换手术200例以上(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红十字会)。
16.完成红十字应急救护取证培训6万人、普及性培训20万人次(牵头责任单位:自治区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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