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着力营造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化环境、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法治化环境、统一开放平等的国际化环境,打造“投资新疆”品牌。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持续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年底前台账内欠款全部清偿到位!
(八)坚持以南疆为重点,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大力培育南疆发展新增长极。用足用好中央支持南疆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落实自治区促进南疆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加快编制环塔里木经济带发展规划,用好100亿元南疆发展专项资金。坚持打破常规、特事特办,谋划落实一批百亿元级重大产业项目,健全南疆产业体系,提高群众就业收入水平。开展“科普边疆行”活动,更好培育各族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现代文明理念。实施南疆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教师队伍素质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快阿拉尔大学城建设,推进和田学院、新疆工业学院等高等院校建设,为南疆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南疆发展正处在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期,南疆各族人民必将迎来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
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规划建设乌鲁木齐、伊宁、喀什等中心城市,加快库尔勒、阿克苏、和田、阿拉尔、图木舒克等区域重点城市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强沿边重点城镇、兴边富民中心城镇和抵边新村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落实促进农村群众融入城市的政策举措,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燃气、供排水、供热等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和城市品质。
(九)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加快推进塔里木河干流、和田河流域等5个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加强艾比湖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完成造林120万亩、种草改良470万亩、荒漠化治理450万亩。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率达到49.38%。在塔克拉玛干、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区域布局建设光伏治沙项目。全力做好卡拉麦里、昆仑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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