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赣市信用联席办字〔2019〕10号 | 来源:市信用办 | 时间:2019-04-28 | 4709 次浏览 | 分享到:

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示范工程等经费需求。〔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其他事项
本要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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