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赣市信用联席办字〔2019〕10号 | 来源:市信用办 | 时间:2019-04-28 | 4703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任务,扎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不断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暂行)》,规范各类系统对接及公共信用信息使用、查询和公示,依法依规提供信用查询服务,逐步实现信用信息分类管理和授权应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研究制定《贛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机制。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记录、共享、应用和校核纠错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赋码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编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流程,推动市级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的信用信息修复与国家、省保持同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公开水平
提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参照11个省直部门信用平台分项工程建设内容,实现信用信息自动化、机制化、规范化的交换共享和嵌入式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公示信用承诺。规范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信用承诺流程,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组织各地各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制定信用承诺书样本,并将承诺信息上传至“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中“信用承诺”专栏,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善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扩大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覆盖面,提升信用门户网站质量和访问量。7月底前,各县(市、区)、各单位官网首页链接“信用中国(江西贛州)”、“信用中国(江西)”、“信用中国”网站,同时引导在职人员关注“信用赣州”微信公众号。〔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开展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试点。鼓励和推动基础扎实、意愿强烈的县(市、区)开展县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
修订2019年市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优化信用信息目录管理系统,提升数据归集质量和归集效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进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信用信息订单式信息服务,为各地、各行业的不同类型主体提供个性化定制数据推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推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积极对接全省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配合归集各类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实现实名认证和授权个人信息查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
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开展
“双公示”工作落实情况评估监测。〔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细化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根据国家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梳理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拓展奖惩范围、举措和方式,及时将联合奖惩实施情况反馈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规范完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建立红黑名单目录清单,科学制定联合奖惩对象名单认定标准,建立完善金融、统计、会计、商品流通、食品药品、税费缴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劳动用工、交通运输、能源电力、邮政电信、文化体育、建筑市场等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准体系。严格红黑名单认定程序,规范名单信息共享、发布,建立自主自新信用修复和退出名单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住建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建立完善人社领域红、黑榜制度。按照国家部委制定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建立劳动保障监管对象信用管理制度和“黑名单”认定办法。切实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及有关责任人信息及时推送至“信用中国(江西贛州)”网站。推动事业单位人员诚信管理和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等领域信用信息,在人社部门内部相关工作中的应用,将信用评价与就业创业资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等挂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落实“质量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依法及时将“质量信用红黑榜”等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报送至“信用中囯(江西贛州)”网站。依据职责对企业守信行为或失信行为联合采取激励或惩戒措施,并将相关案例进行公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定期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相关联合奖惩案例报送至“信用中国(江西贛州)”网站。
〔牵头单位:市中级法院〕
积极开展税务领域守信联合激励。主动在“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向社会公布纳税信用企业A级名单,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等便利化服务。推动银税合作渠道多样化,将银税互动由“线下”搬到“线上”,进一步提高申贷、授信、放贷效率,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子系统建设。优化联合奖惩子系统,通过嵌入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或小插件的形式,实现联合奖惩发起-响应-反馈自动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
加强信用信息查询应用。在各级行政办事大厅设立“一站式”信用查询自助服务终端,推广信用信息查询和信用报告下载服务。将中介机构信用记录作为入驻或退出“中介超市”的依据之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用建设
开展重点领域公共综合信用评价。在煤炭、天然气、交通、旅游、社会保险等领域,将公共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依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开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动涉政府、金融、电子商务、交通出行等领域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文件要求,开展十九个专项领域严重失
信治理工作,集中治理诚信缺失问题,督促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提升社会诚信水平。〔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人行赣州中心支行、市金融办、赣州银保监分局、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赣州海关、市科技局、市扶贫办、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开展失信案例核查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协同开展失信案例核查,将相关失信记录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深化信用试点示范
积极做好“信用交通省”建设。完善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开展市级交通运输领域信用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深化全市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赣州市金融征信服务平台的建设,将赣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贛州市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整合,做好与赣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和市级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级(分)、信息发布和应用机制;加强政策支持措施,发现和增进中小企业、农户等农村社会成员信用价值,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改善“三农”金融服务,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引入不少于一家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不包含技术支撑单位)参与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为制度建设、平台功能完善、重点领域应用等方面提供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市发改委〕
探索开展信用惠民试点。推进“信易+”应用创新,加强与赣州市民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广泛拓展“互联网+民生+信用”应用场景,推动出台更多.市场化、社会化激励措施。各县(市、区)要在2至3个领域开发“信易+”产品。
探索开展“信易贷”。组织各金融机构依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较为成熟的第三方平台,研究开发信用贷款产品,在信贷过程中参考有效信用信息,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成本,提升审批效率,让守信主体能够享受更优惠的贷款利率和更便捷的贷款审批通道等,实现“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贛州中心支行、赣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探索开展“信易租”。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较为成熟的第三方平台,对创业企业开展信用评级,供租赁企业为创业企业提供办公设备、办公场所等租赁服务时参考使用,让守信创业企业享受更优惠的租金折扣,享受更长久的租赁期限,享受更低的租赁押金或免押金,享受更便捷的租赁手续办理等,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信用越好,租赁越容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探索开展“信易行”。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交通信用信息平台和较为成熟的第三方平台,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可共享的信用信息,供交通出行企业为个人提供公共交通、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出行服务时参考使用,力争实现让守信个人享受更优惠的出行服务价格,享受更低的押金或免押金,优先享受最新的出行服务,优先参与出行的优惠活动等,实现“信用越好,出行越容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探索开展“信易游”。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较为成熟的第三方平台,将可共享的个人信用信息,供景区经营单位为游客提供购票、餐饮、住宿、导游等分类分级旅游服务时参考使用,着眼于让守信主体享受更优的旅游服务价格,享受更便利的购票、检票通道,享受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队退房的住宿服务等,实现“信用越好,旅游越容易”。〔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探索开展“信易批”。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将信用信息纳入行政审批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拓宽审议依据,提升审批工作效率,着眼于让守信主体享受“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等更便捷的审批服务,实现“信用越好,审批越容易”。〔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创新守信联合激励。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优秀青年志愿者实施联合激励,树立守信青年典型。〔责任单位:团市委〕
六、 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力度
开展“信用赣州”宣传周活动。集中展示五年来各地方、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工作成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开展信用宣传活动。结合“3.15”、“6.14”、诚信兴商宣传月、税收宣传月、国庆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曰,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将相关宣传信息报道传至“信用中国(江西贛州)”网站。〔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深化诚信文化教育。将诚信教育纳入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探索将信用知识有关内容纳入到高等学校教育,重点推动全市高等学校金融学、经济学等专业开设信用或征信相关课程,对非相关专业开设信用或征信相关选修课程。落实《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与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征信宣传教育战略合作协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民银行贛州中心支行〕
七、 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补联席会议成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
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适时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动态监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贛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业务培训,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技术交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示范工程等经费需求。〔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其他事项
本要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相关信息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