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3期​赣州市“诚信红黑榜”

来源:市文明办等部门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8-10-16 | 4032 次浏览 | 分享到:

10.执行法院: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大余鑫源矿业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09863763-1法人代表:龙平生

地址:赣州市大余县大余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7年06月15日

未履行标的额:101.66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6)赣0723民初1059号民事判决书

11.执行法院: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龙平生,男,40岁

身份证号码:3621241977****0712

住址: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金瑞华庭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6年12月02日

未履行标的额:210.99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6)赣0723民初1059号民事判决书、(2016)赣0723民初989号民事判决书、(2016)赣0723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书、(2017)赣0723民初56号民事判决书、(2017)赣0723民初22号民事判决书

12.执行法院:赣州市大余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兰芬,女,39岁

身份证号码:3621241978****1824

住址: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金瑞华庭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6年12月02日

未履行标的额:186.29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6)赣0723民初1059号民事判决书、(2016)赣0723民初989号民事判决书、(2017)赣0723民初56号民事判决书

13.执行法院:赣州市上犹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刘卫国,男,41岁

身份证号码:3621251976****0017

住址:赣州市上犹县紫阳乡高基坪村源溪组

未履行标的额:359.53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6)赣0724民初66号等三案

14.执行法院: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袁平珍,男,49岁

身份证号:3621261968****0419

住址: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塔下村下坝组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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