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也称赣州,赣州市,江西赣州,中国赣州,又因地处赣江上游、江西南部,亦俗称赣南,历史悠久,三国吴嘉禾五年公元236年设置市级行政机构,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有行政建制县.
赣南形成行政区的历史悠久。三国·吴嘉禾五年(236)设置庐陵南部都尉(相当于市一级的行政机构)。宋代分设南安、赣州两个政区,简称“南赣”。又因地处赣江上游、江西南部,并于清康熙年间和民国初先后置分巡赣南道和赣南道,亦俗称“赣南”。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秦发大军分五军戍五岭,其中一军守庾岭之界,置南壄县,九江郡,赣南有行政建制县始于此。
汉高祖元年(前206),南壄属楚;四年(前203),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南壄隶之;五年(前202),汉灭楚,南壄始隶汉;六年(前201),置豫章郡,南壄隶之;同时增设赣县、雩都二县,赣县筑城于益浆溪(今章贡区蟠龙镇一带)。西汉末年,王莽称帝,史称新莽(9—23),改豫章郡为九江郡,赣南三县隶之。东汉·建武元年(25),九江郡复名豫章郡,南壄县改为南野县,赣县、雩都、南野三县仍属豫章郡。兴平元年(194),孙策据江南,分豫章郡置庐陵郡,赣县、雩都、南野三县隶之。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分庐陵郡置南部都尉,治雩都,赣南设立市一级行政机构始于此;析赣县置平阳,析南野置南安,析雩都东北白鹿营地置阳都;后析阳都的陂阳地置陂阳,不久又改名为揭阳。庐陵南部都尉领七县:赣县、雩都、南野、南安、平阳、阳都、揭阳。
晋太康元年(280),改南安为南康,改阳都为宁都,改平阳为平固;三年(282),罢庐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雩都,将南野并入南康,南康郡领六县;五年(284),揭阳复名为陂阳。元康元年(291),南康郡改属江州都督府。东晋·永和五年(349),南康郡治由雩都迁至章、贡两水间(今章贡区河套老城区)。义熙七年(411),南康郡治毁于战乱,移至贡水东南(今章贡区七里镇)。
南北朝宋·永初元年(420),改南康郡为南康国,治所迁回雩都。大明五年(461),析宁都虔化屯置虔化县。齐·永明元年(483),南康国复为南康郡。梁·大同十年(550),析雩都东南三乡地置安远县,后废。大宝元年(550),南康郡地大庾改属广东东衡州始兴郡。承圣元年(552),复迁南康郡治至章、贡二水间(今章贡区河套老城区)。自此,一直相沿为州、府治及行署、专署所在地。陈(557—589),赣县与南康互易县名。陈·太建十三年(581),由始兴郡分置安远郡,并于安远郡置大庾镇。
隋开皇九年(589),改南康郡为虔州,隶洪州总管府;平固并入赣县,虔化并入宁都;十年(590),改安远郡为大庾县,隶广州总管府始兴郡;十三年(593),陂阳县设石城场,同年一起并入宁都,虔州领四县:赣县、雩都、南康、宁都;十六年(596),大庾县废县为镇,隶虔州南康县。大业元年(605),虔州改为南康郡,赣县与南康互复原名;十三年(617),农民起义军据虔州称帝,国号楚;十八年(622),改宁都县为虔化县。
唐武德五年(622),南康郡复称虔州,仍隶洪州总管府。贞观元年(627),虔州隶江南道,辖县如前。永淳元年(682),析南康东南地,置南安县(大概辖今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神龙元年(705),升大庾镇为大庾县。开元二十一年(733),虔州属江南西道,领县如旧。天宝元年(742),虔州复为南康郡,改南安县为信丰县;析南安百丈地置百丈镇,后改虔南镇。乾元元年(758),南康郡又复改为虔州。贞元四年(788),分雩都东南三乡及信丰一里,复置安远县,虔州领七县:赣县、雩都、信丰、南康、大庾、虔化、安远。咸通六年(865),并江南西道置镇南军,虔州属之。天祐元年(904),析雩都县象湖镇淘金场置瑞金监。
五代十国后梁·开平三年(909),卢光稠依附后梁,虔州属梁;四年(910),以虔、韶二州置百胜军。乾化元年(911),析南康西南地置上犹场。贞明四年(918),改虔南镇为虔南场。南唐·昇元元年(937),改百胜军为昭信军,虔州属之。保大十年(952),改上犹场为上犹县;次年,改瑞金监为瑞金县,改虔南场为龙南县,改石城场为石城县,虔州领十一县:赣县、雩都、信丰、南康、大庾、虔化、安远、上犹、瑞金、龙南、石城。
宋开宝八年(975),改昭信军为军州。太平兴国元年(976),改军州复为虔州,隶江南西路;七年(982),析赣县潋江镇之七乡及庐陵泰和部分辖地置兴国县,析雩都县东南六乡于九州镇置会昌县,虔州领十三县。淳化元年(990),分虔州原辖之南康、大庾、上犹三县另置南安军,治大庾,虔州领十县;自此,赣南分为两个政区,均隶江南西路。宣和三年(1121),龙南县改名虔南县。南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校书郎董德元上书言:“虔”字为虎头,“虎头州非佳名”,诏令改虔州为赣州(取章、贡二水合流之义),赣州之名始于此;同年,虔化县改名宁都县,虔南县复改龙南县。嘉定四年(1211),上犹县改名为南安县。绍定四年(1231),升会昌县为会昌军,仍隶赣州。咸淳五年(1269),会昌军复为会昌县。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江南西路为江西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赣州、南安军均隶江西行省;十四年(1277),赣州和南安军分别改为赣州路总管府和南安路总管府;十五年(1278),江西行省治所迁赣州;十六年(1279),江西行省治所迁回隆兴(今南昌市),南安县改名为永清,直隶江西行省;次年,永清复名上犹县,改隶南安路;二十四年(1287),并龙南县入信丰县,并安远县入会昌县,赣州路总管府领八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宁都、会昌、瑞金、石城。元贞元年(1295),升宁都、会昌为州,以石城县隶宁都州,以瑞金县隶会昌州,赣州路总管府辖宁都、会昌二州及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四县。至大二年(1309),复置龙南、安远二县,隶赣州路。
明明吴二年(1365,当元至正二十五年),赣州、南安两路改为府,宁都、会昌二州复为县,赣州府领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宁都、会昌、瑞金、石城、龙南、安远十县,南安府领大庾、南康、上犹三县。洪武九年(1376),江西中书省改为江西承宣布政使司,赣州府和南安府均属之;十八年(1385),江西分为五道,赣州、南安二府均属岭北道。成化十三年(1477),设分巡岭北道于赣州,赣州、南安二府属之。弘治七年(1494),置南赣巡抚都察院于赣州,称虔院;十七年(1504)撤销。正德四年(1509),复置南赣巡抚都察院;十二年(1517),从上犹、南康、大庾三县划出部分辖地奏立崇义县,隶南安府,至此,南安府辖四县:大庾、南康、上犹、崇义。嘉靖三十六年(1557),增设分守岭北、岭东、岭南、漳南四道,统于虔院,岭北巡、守两道治赣州,赣州、南安二府隶之;四十年(1561),分出潮州程乡县及武平、安远、兴宁、上杭等县辖地置平远县,隶赣州府;四十二年(1563),只以程乡之义化等镇及兴宁之大信都为平远县,余地划回原辖县;平远县改隶广东潮州。隆庆三年(1569),析安远、信丰、龙南部分地置定南县,隶赣州府。万历四年(1576),析安远之寻邬等十五堡,置长宁县,隶赣州府,至此,赣州府领十二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宁都、会昌、瑞金、龙南、安远、石城、定南、长宁,南安府领四县:大庾、南康、上犹、崇义。
清顺治三年(1646),沿袭明制,赣州、南安二府领县各如明时,改隶江西承宣布政司。康熙四年(1665),罢虔院;八年(1669),撤销岭北巡、守两道;十年(1671),置分巡赣南道,赣州、南安两府隶之。雍正九年(1731),改分巡赣南道为分巡吉南赣道,增辖吉安府。乾隆十九年(1754),升宁都县为宁都直隶州,辖瑞金、石城二县,赣南自此分为赣州府、南安府、宁都直隶州三个政区;同年,改分巡吉南赣道为吉南赣宁兵备道,增辖宁都直隶州;三十八年(1773),改定南县为厅,隶赣州府。光绪二十九年(1903),划龙南之大龙堡、新兴堡及信丰之镇南、扬溪、步口、回戈堡,置虔南厅,隶赣州府,至此,赣州府领赣县、雩都、信丰、兴国、会昌、龙南、安远、长宁八县及定南、虔南二厅,南安府领四县:大庾、南康、上犹、崇义,宁都直隶州辖瑞金、石城二县。
中华民国民国元年(1912),废州、府、厅。2年(1913),统一全国县制,地方政权只设省、县两级,原宁都直隶州及定南、虔南二厅均改为县,赣南十七县,统辖于江西省政府;3年(1914),江西省设浔阳、豫章、庐陵、赣南四道,赣南道,治赣县,领十七县:赣县、雩都、信丰、兴国、会昌、安远、长宁、龙南、虔南、定南、宁都、瑞金、石城、南康、大庾、上犹、崇义;4年(1915),改长宁县为寻邬县;15年(1926),废赣南道,其辖县复直隶于江西省政府;20年(1931),会昌、寻邬、安远、龙南、定南、虔南、上犹、崇义、大庾九县直属于陆海空军司令部南昌行营党政委员会,赣县、雩都、信丰、南康、兴国五县划为江西省第五行政区党政委员会分会统辖,广昌、宁都、石城、瑞金四县划为江西省第六行政区党政委员会分会统辖;21年(1932),全省划为十三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第九、十一、十二、十三行政区,兴国县归第九行政区,第十一行政区(后改称赣南行政长官公署)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上犹、崇义、大庾六县,第十二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雩都、会昌六县,第十三行政区设龙南,辖龙南、定南、虔南、安远、寻邬五县;22年(1933),第十一、十三行政区合并,改名赣南政务专员公署,先设大庾,后迁赣州,辖第十一、十三行政区原领十一个县;24年(1935),全省改划为八个行政区,赣南各县分属江西省第四、八行政区,第四行政区设赣州,辖赣县、南康、信丰、大庾、上犹、崇义、龙南、定南、虔南、安远、寻邬十一县,第八行政区设宁都,辖宁都、广昌、石城、瑞金、会昌、雩都、兴国七县。
苏维埃时期(1928—1935),赣南多数县先后成立苏维埃政府,分别辖于江西、湘赣、粤赣、赣南省苏维埃政府。1930年6月,赣西南苏维埃政府下属设于赣南的东河、西河苏维埃政府办事处合并成立赣南革命委员会,为赣南第一个统一的临时红色政权,先后驻雩都步前岗、赣县江口、信丰县城等地,辖瑞金、兴国、赣县、信丰、雩都、南康、寻邬、安远、石城九个县苏维埃政府,安、雩、会、赣四个县边界特区和雩北区两个苏维埃政府,并管辖南雄县苏维埃政府;10月,在信丰成立党政工团合并的赣南行动委员会,赣南革命委员会改称赣南办事处,驻信丰,辖雩都、兴国、信丰、瑞金、安远六个县及雩北区苏维埃政府。1931年4月,宁都、石城两个苏维埃政府隶属赣西南苏区东路办事处;6月,撤销赣南各办事处,原办事处所辖县(区)由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直接领导;9月,宁都县分设宁都、彭湃两个县,宁都县驻黄陂,彭湃县驻固村,均直辖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0月,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成立,辖上犹、崇义、信丰、南康、大庾五个县;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召开,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驻瑞金,瑞金因此称为“红都”,瑞金县划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直属县,县城改名为“瑞京”。1932年2月,宁都、彭湃两个县合并后成立宁都县临时苏维埃政府;4月,正式成立宁都县苏维埃政府,直隶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4月,成立中共河西道委,辖上犹、崇义、南康、遂川及赣县、万安等河西苏区;9月,信丰和南康苏区机关在赣县韩坊设立信康县苏维埃政府,仍隶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0月,上犹、崇义两个苏区县失陷,两县苏维埃政府停止活动。1933年1月,中共江西省委机关迁入宁都县城,再迁驻县城城北七里村;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从上海迁入中央苏区瑞金县;1月,宁都县改名博生县;7月,从博生县划出洛口、长胜地区,加上洛口与广昌、宜黄、瑞金、兴国等县的毗邻地,分别成立洛口县和长胜县苏维埃政府;8月,从会昌县划出西江、筠门岭地区,加上西江与雩都县毗邻的黄龙、宽田、沙心等区,分别成立西江县和门岭县苏维埃政府;8月,从石城县分出横江、大由、珠江、洋地、龙岗等区,加上毗邻的瑞金及福建宁化县部分辖地,增设太雷县;以兴国县均村地区为中心,增设杨殷县;均隶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同月,以雩都、会昌、西江、门岭、寻邬、安远、信康七县设立粤赣省,驻会昌文武坝。1934年2月,寻邬县苏区全部和安远县苏区大部失守,两县遂合并成立寻安县苏维埃政府,仍隶于粤赣省;3月,信康县改名登贤县,辖原雩都畚岭、小溪和原赣县长洛、大田以及原会昌茶梓、乱石等六个区,隶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5月,长胜、西江、太雷三县划属中央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6月,登贤县改隶于赣南战地委员会;7月,中央决定设立赣南省,驻雩都县城;8月,成立赣南省苏维埃政府,辖赣县、雩都、登贤、杨殷四个苏区县;9月,门岭县与寻安县合并,在雩都小溪成立寻安会县苏维埃政府,隶于赣南省,不久停止活动;10月,石城、兴国、宁都县城失陷;10月,在瑞金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治所由瑞金云石山迁至雩都宽田;中央政府办事处以宽田为中心,成立瑞西县苏维埃政府,直属中央政府办事处领导;合并兴国县东南部苏区和胜利县西南部苏区,设立兴胜县,同时成立兴胜县苏维埃政府,辖于江西省苏维埃政府;11月,瑞金县、雩都县、会昌县失陷。1935年3月,中央苏区全部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8月14日,赣县解放,划出赣县原辖的赣州镇设赣州市,江西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赣州市,辖十八县(市):赣州市、赣县、南康、大庾、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虔南、安远、宁都、雩都、兴国、瑞金、会昌、石城、寻邬;8月27日,赣西南行政公署成立,驻赣州市,辖赣州、宁都、吉安3个分区;9月中旬,成立宁都(原议名瑞金分区)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宁都,原江西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的宁都、雩都、兴国、瑞金、会昌、石城、寻邬七县及抚州分区所辖的广昌,改由宁都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领十一县(市):赣州市、赣县、南康、大庾、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虔南、安远;11月,撤销赣州分区行政督查专员公署,其所辖县(市)改由赣西南行政公署直接管辖。1951年6月,撤销赣西南行政公署,成立赣州区专员公署,为江西省人民政府派出机关,驻赣州市,辖原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领十一县(市);宁都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省直接管辖。
1952年8月,撤销宁都专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领八县,除广昌划归抚州分区管辖外,余均改隶赣州区专员公署。赣州区专员公署领十八县(市):赣州市、赣县、南康、大庾、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虔南、安远、宁都、雩都、兴国、瑞金、会昌、石城、寻邬。
1954年,撤销赣州区专员公署,成立赣南行政公署,驻赣州市;同年7月,广昌县划入管辖,赣南行政公署共辖十九县(市)。
1957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变县用名字:雩都改于都,大庾改大余,虔南改全南,寻邬改寻乌。
1964年5月,撤销赣南行政公署,成立赣州专员公署,驻地与辖县如旧。
1967年1月,赣州专员公署被赣州地区革命造反总指挥部非法夺权;同年9月,成立赣州专区临时领导小组。
1968年2月,成立赣州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1月,改名为赣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8月,撤销赣州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立赣州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10月,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管辖。1990年9月,成立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直属赣州地区,1991年12月,改称赣州黄金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隶赣州市。199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瑞金县,设立县级瑞金市。1995年3月,国务院批准南康撤县设市,南康市为县级市。1999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决定撤销赣州地区和县级赣州市,分别设立地级赣州市和市辖章贡区。南康市、瑞金市由省直辖,赣州市代管。
1999年7月,黄金岭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划隶属地级赣州市;10月与赣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并,成立赣州黄金开发区。2004年6月,赣州黄金开发区更名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11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为赣州开发区。2009年2月,分出章贡区湖边镇、南康市潭口镇划归赣州开发区管辖,赣州开发区辖蟠龙、潭东、湖边、潭口四镇和黄金岭街道办事处。2013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南康市,设立市辖南康区。南康区三江乡的解胜、博罗、筱坝三个行政村划归潭东镇管辖。南康区潭口镇的下坝、金塘、台头、村头四个行政村划归南康区龙岭镇管辖。潭东镇、潭口镇划归章贡区管辖。
201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赣县撤县设区为赣县区,以原赣县的行政区域为赣县区的行政区域。2016年3月,赣州蓉江新区获批成立,2017年5月正式挂牌。蓉江新区是赣州市成立的城市新区,是赣州市政府派出机构,为正县级建制。管理区域范围:北起上犹江(凤岗至蟠龙段),南至潭口镇上元村,西起蓉江(潭口龙岭交界段),东至章江,包括潭东镇、潭口镇全域,以及蟠龙镇武陵村、坝上村、当塘村、虎形村、箩渡村等5个行政村全域(含黄金村位于坝上村的部分土地),黄金岭街道办事处坪路村、新路村等2个行政村全域。2017年年底,赣州市辖3个区,14个县,代管瑞金1个县级市,有284个乡镇、7个街道办事处。另有管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蓉江新区、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
信息来源:本文信息来源于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本文主题:江西省赣州市,赣州,赣州市,江西赣州,中国赣州,赣南,历史沿革
更多信息:赣州网络热词,赣州市热门,江西赣州搜索词-江西省赣州市
207
13天前
451
19天前
451
24天前
752
25天前
6281
25天前
436
28天前
923
29天前
18230
30天前
14588
30天前
363
30天前
479
34天前
749
35天前
569
35天前
820
40天前
712
41天前
2304
76天前
62640
117天前
26291
133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