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年修订)全文

《风景名胜区条例》是为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制定本条例。2006年9月19日国务院令第474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来源: | 来源:国务院令第666号 | 时间:2024-02-13 | 8006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1985年6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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