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赣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若干政策措施

来源: | 来源:赣府字〔2020〕39号 | 时间:2020-11-02 | 529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对标大湾区提升开放水平

(八)加快提升开放平台功能。支持赣州国际陆港开展铁海联运“三同”试点,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提高对周边地区进出口货源集聚能力。支持赣州国际陆港建设进境木材指定监管场地,申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和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中欧班列精品线路,打造区域性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设立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支持赣州综合保税区置换至赣州国际陆港,推动在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国际航空保税物流产业园,常态化运营赣州至香港货运直通车。支持赣州航空口岸申请设立国际邮快件监管中心,申建进口冰鲜水产品、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邮政集团江西省分公司)

(九)培育开放型经济新业态。全面启动建设中国(赣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研究出台实施方案,推进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加快以赣州国际陆港为核心的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推进物流枢纽布局,支持发展保税物流、冷链物流等港口物流新业态。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和临空经济,推动赣州黄金机场列为粤港澳航空物流中转基地,推动开辟至国内外主要物流节点城市全货机航线,并与广州、深圳航空货运开展空空联运、联程联运合作。支持赣州创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支持南康家具大市场申报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南昌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场集团公司)

(十)营造高水平开放大环境。支持以赣州国际陆港、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综合保税区等国家级开放平台为重点,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支持赣州国际陆港实施海运提单和铁路运单互认模式,实现铁海联运进出口货物“一票到底”。支持赣州国际陆港开展电子口岸建设,实现与广东沿海港口物流信息互联互通。支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大力推进单证自动审核、非侵入式查验、智能审图技术、转关作业无纸化、出口产品快速检测等创新型便捷化通关监管制度和作业方式,推动通关与沿海同等效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南昌海关、省市场监管局)

四、打造大湾区产业协作高地

(十一)提升产业承接能力。充分发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商务发展资金作用,积极承接大湾区优势产业转移。围绕大湾区优势转移产业,共建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交易认证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省级相关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支持赣州建设国家级家具研发设计中心,适时推动赣州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研究引进国际创新创业团队在赣州建设离岸创新创业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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