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保障用地供给。支持赣州市建设Ι型大城市,加大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力度。每年下达赣州各县(市、区)新增用地计划,允许赣州市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统筹调剂使用。统筹省耕地占补平衡调剂库一定指标,支持赣州市对接大湾区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引进的大湾区产业转移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优先安排省级新增建设用地预留计划。同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在省域内支持赣州市优先使用省级耕地占补平衡调剂库所属指标。(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八、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打造桥头堡和省域副中心城市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项落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二十七)建立合作机制。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推动建立江西与广东省际协商合作机制。支持赣州市与大湾区市县建立多层次合作机制,推动相关事项落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赣州市政府)
(二十八)细化政策落实。省有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加大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赣州市要积极发挥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落实。(责任单位:省直相关单位,赣州市政府)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易炼红 省长
副组长:李炳军 省委副书记、赣州市市委书记
殷美根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吴忠琼 副省长
吴 浩 副省长
成 员:张小平 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刘晓艺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亚联 省政府副秘书长
熊科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徐南凯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郭建晖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傅世平 省委编办主任
张和平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郭杰忠 省教育厅厅长
万广明 省科技厅厅长
杨贵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刘金接 省民政厅厅长
朱 斌 省财政厅厅长
刘三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张圣泽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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