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加快会展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来源: | 来源:赣府厅字〔2020〕80号 | 时间:2020-11-16 | 4823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贸促会、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申办高端国际会议。积极申办与中国主场外交相关的国际会议及专业论坛项目。吸引知名企业年会项目来赣举办。做好上合组织中医药发展高峰论坛、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等申办工作。(省商务厅、省外办、省贸促会、省工商联、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会展业创新发展。

14.推动绿色办展。倡导节能、环保、低碳办展,支持场馆设施、项目运营、展示设计、展台搭建、仓储物流、垃圾处理等环节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可循环利用材料,提升绿色展会比重。力争到2023年,60%以上的国家级和省级会展活动实现绿色办会办展。鼓励会展设计、组展、搭建、场馆等企业利用VR/AR3D打印、多点互动触摸、全息投影、裸眼3D、人工智能等新工艺新技术,逐步实现设计简约化、构件模块化、材料低碳化。(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建设线上新平台。推动传统会展项目数字化转型,搭建数字展厅,通过主播推介、直播带货、视频连线等方式,举办“云展览”“云对接”“云推介”“云洽谈”。支持展会主办机构将线下展会项目开通线上展览,探索线上线下同步互动、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江西云展览平台”功能。(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创新服务模式。推动会展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展会主办方在注册登记、审核认证、预约浏览、商务服务、线上商城、交易统计等会展服务链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新基建”技术,提升参展全流程在线服务能力。(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促进会展业发展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协调重大会展活动的组织实施。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推进会展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建立促进会展业发展协调机制,并明确统筹会展业发展的职能部门,提升政府服务和保障能力。(省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强化政策扶持。各地应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重点支持引进国内外会展品牌和规模以上的企业落户我省,培育本土会展龙头领军企业和品牌会展项目。改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会展企业的融资渠道,发挥信用保证保险的融资担保和增信功能,加大担保机构对会展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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