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教育局现在称作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是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体育事业在中小学的广泛健康开展,地市(县市区)级的教育局和体育局合并为一个部门,称作教育体育局,简称教体局。
章贡区教育体育局是区政府主管教育、体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体育局。
区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以及民办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
(三)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与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主管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聘任、调配、交流、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晋升;指导和推进全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五)组织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师继续教育、电化教育和教学技术装备工作。
(六)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与拨款、基建投资规划。监督检查全区教育体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参与协调全区学校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工作。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全区各类学校安全监管和安全教育,负责区属体育服务行业和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指导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
(九)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管理学历教育及高考、中考、会考、成人自学考试。
(十一)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组织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和活动。
(十三)负责全区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审查、申报及组织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批工作。
(十四)负责体育行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五)参与规划、协调全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指导、规范学校和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十六)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对体彩公益金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章贡区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聘任、调配、交流、培训、考核、奖惩、工资晋升、职称评聘等人事工作,负责档案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以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对需要本单位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落实督查;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宣传。
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区教体系统财务、固定资产及治理乱收费工作;编制教体部门预决算、内控报告。
(二)教育体育股
负责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以及民办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负责编制教育发展规划、新生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与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负责规划、协调全区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负责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和规章;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审批全区社会力量办学举办的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及其他办学类型的教育机构;依法对全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评估。
负责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工作,研究拟定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拟定全区体育工作规定和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指导全区体育工作和活动,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工作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指导开展全区竞技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市级以上体育赛事,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研究提出体教结合后备体育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审查、申报及组织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批工作;负责体育行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参与规划、协调全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指导、规范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对体彩公益金进行监督管理。
(三)安全和基建股
统筹协调管理全区教体系统安全工作;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协调处置安全重大事件。
负责组织、协调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协调编制全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制定全区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和经费安排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区学校、各类体育场馆开展校舍、场馆房屋安全工作。
(四)教育督导室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本区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 对本区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区查和指导;对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乡(镇)、社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区查和指导;依据职责分工,对本区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等进行评估; 组织协调全区重大教育评估工作;对全区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乡(镇)、社区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区政中心西十九楼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联系方式:办公室(0797)8199685
以上信息来源于章贡区人民政府。
394
22天前
650
28天前
691
33天前
991
34天前
6523
34天前
903
37天前
1337
38天前
18511
39天前
14790
39天前
525
39天前
685
43天前
1018
44天前
800
44天前
1065
49天前
938
50天前
2482
85天前
63027
126天前
26918
14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