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服务机构悬挂收费标准投诉电话服务项目要求

来源:信用政策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9-02-26 | 1744 次浏览 | 分享到:
    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政策学习,家庭服务机构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这是商务部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之一
    为了满足家庭服务消费需求,维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人员和家庭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商务部
2013年2月1日颁布施行《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
    相关信息《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赣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张继斌》《赣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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