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完善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是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成文日期为2021年04月04日,发布日期为​2021年04月16日,发文字号是国办函〔2021〕38号​,函全文原文如下:
来源: | 来源:国办函〔2021〕38号 | 时间 :2021-04-19 | 583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个部门组成,教育部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教育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育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联络员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或者联络员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各项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开展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及时汇总各地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意见》、制定具体办法、开展民办教育管理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

(三)工作研判制度。联席会议对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及时研判,主动通报,提出预警,防微杜渐。

(四)联合工作组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工作组,赴相关地区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本部门涉及民办教育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民办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按照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指导地方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民办教育工作。

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陈宝生教育部部长

成员:张建春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盛荣华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连维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尧教育部副部长

郑富芝教育部副部长

田玉龙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

林锐公安部副部长

詹成付民政部副部长

欧文汉财政部部长助理

汤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广华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倪虹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张旭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