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商会规范第三方信用服务

来源:商务部、国资委 | 作者:xy0797 | 发布时间: 2018-12-06 | 17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协会商会规范第三方信用服务。《商务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商信用字〔2015〕1号),要求协会商会规范第三方信用服务
规范第三方信用服务。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要坚持“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主动接受市场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协会商会合作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不得以机构名义单独开展此项工作,不得以行业信用评价的名义推广商业化评级业务。规范采集企业信用信息,保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不披露、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在行业信用评价过程中获悉的企业相关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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