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做好港澳台、外交工作
(三十六)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
42.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国务院港澳办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三十七)坚持对台工作大政方针。
43.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高度警惕和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促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融合发展,同心共创民族复兴美好未来。(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三十八)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44.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开放合作,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持续深化国际和地区合作,积极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国际合作。同所有国家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和平共处、共同发展,携手应对全球性挑战,为促进世界和平与繁荣不懈努力。(外交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今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系统观念,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兑现对人民的承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时间表、责任人和成果形式,把各项工作往前赶,全力以赴抓落实,把政府对人民的承诺变成促发展、惠民生的新成效。要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进一步细化实化“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做好年度工作和“十四五”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对照分工意见抓紧制定重点工作分工实施方案,于4月6日前报国务院。二是密切协调联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区事项,要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服务,深入调研了解政策落实的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和成效经验,及时完善政策。各地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对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落细。三是规范督查督办。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有力有序推动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督查、督导等工作要规范进行,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对作风漂浮、执行不力、效果不好的要加大督查和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追责问责。国务院办公厅要建立《政府工作报告》督查总台账,定期对账督办,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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