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来源: | 来源:国办发〔2020〕30号 | 时间:2021-12-01 | 4557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语言文字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语言文字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同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仍不平衡不充分,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创新还不适应信息化尤其是人工智能的发展需求,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为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重点,加强语言文字法治建设,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构建和谐健康语言生活,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立足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聚焦国家发展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政治、社会、文化、育人和对外交流功能,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能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人民群众学习使用语言文字和提升科学文化素质的需求。

——坚持推广普及、提高质量。坚定不移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大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质量,增强国民语言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

——坚持遵循规律、分类指导。准确把握我国语言国情,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牢固确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树立科学语言文字观,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妥善处理好各类语言文字关系,构建和谐健康语言生活。

——坚持传承发展、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载体作用,深入挖掘中国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处理好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适应现代化建设需求的关系。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多方合力。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普通话在全国普及率达到85%,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得到更好传承弘扬,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语言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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