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盾政策学习,不得对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设置信用壁垒,《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标准,不得设置歧视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评价指标,不得对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设置信用壁垒。鼓励设置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履约行为的评价指标。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12月11日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共有七章三十条内容,对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作出详细的规定。
相关信息《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48个建筑热门话题》
165
11天前
408
17天前
404
22天前
697
23天前
6199
23天前
383
26天前
849
27天前
18190
28天前
14563
28天前
348
28天前
450
32天前
726
33天前
548
33天前
796
38天前
681
39天前
2288
74天前
62568
115天前
26163
13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