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十三章

来源: | 来源:民法典 | 时间:2022-01-03 | 240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十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为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编 物权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相关信息:

民法总则废止了吗,民法总则废止时间,废止是啥意思

侵权责任法废止了吗,侵权责任法废止以后怎么办呢

物权法废止了吗,物权法废止时间

合同法废止时间,合同法废止了还能用吗,合同法废止了吗

担保法废止了吗,担保法废止时间,废除担保法意味着什么

收养法废止了吗,收养法废止时间,废除收养法意味着什么

民法通则废止了吗,废除民法通则意味着什么

继承法废止了吗,继承法废止时间,废除继承法意味着什么

婚姻法废止了吗,婚姻法废止时间,废除婚姻法意味什么

相关信息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