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来源: | 来源:国办发〔2021〕50号 | 时间:2022-01-06 | 4741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残疾严重损害个人健康、家庭幸福,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好残疾预防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十三五”期间,通过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残疾预防法规政策更加完善,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致残防控及残疾康复服务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当前,我国发展已进入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规、政策,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民动员、科学施策、依法推进,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强化政府责任,加强跨部门协作,完善防治策略、制度安排和保障政策。落实单位、个人责任,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残疾预防的合力。

人人尽责,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把增强公民个人残疾预防意识和能力作为残疾预防的基础工程抓紧、抓实,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让残疾预防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养和能力。

系统推进,早期干预。全面实施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策略,着力推进关口前移、早期干预。针对各阶段主要致残因素采取综合干预措施,推进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提供系统连续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指标处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

(四)主要指标。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二、主要行动

(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

建立完善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出版、遴选、推介一批残疾预防科普读物,针对重点人群、主要致残因素定期更新、发布残疾预防核心知识。推动将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识纳入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妇幼保健人员、社会工作人员、残疾人工作者等职业培训课程和教材内容,形成残疾预防知识科普骨干队伍,确保残疾预防知识规范、有效传播。(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广电总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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