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推行"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施方案

来源: | 来源:赣市府办发〔2022〕7号 | 时间:2022-03-20 | 359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六)完善审管互动机制。依托“市县联动”审批平台,建立完善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机制,实现审管联动,形成管理闭环,确保审批监管有效衔接。审批单位办结事项后,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信息推送同级监管部门;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要跟进开展监督检查,对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审批单位,并及时反馈监管信息,实现审管无缝衔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5月并长期坚持〕

(七)强化数据互通共享。深化政务数据汇聚开放共享,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市县同权”改革中的运用。制作审批事项电子印章,加快业务系统与市电子证照库的对接,进一步完善证照管理服务流程,推进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将证照数据实时归集至市电子证照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5月并长期坚持〕

(八)提升审批服务能力。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加大对审批编制人员、办事场所及经费等保障力度,确保有足够的能力承接下放事项。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比照市行政审批局权力事项清单,将县级事项二次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推动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体制融合,实现政务数据共享。〔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6月〕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同权”改革是市委、市政府对标大湾区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重大决策,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一线人员各司其职的推进机制,于3月2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保障,确保事项“接得住、办得好、管得稳”,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市行政审批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督导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直有关单位要立足全市大局,牵头本系统“市县同权”改革工作,做到减权不减责,放权不放任;各县(市、区)要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勇于作为、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开门搞改革”,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提升宣传效果,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全面营造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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