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

来源: | 来源:农业农村部 | 时间:2022-05-18 | 73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部署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增强农业农村领域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二)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发布实施规范;编制农业农村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制定完善农业农村领域常用证照的电子证照标准,推动电子证照应用和共享。到2025年,实现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协调发展,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逐步健全,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互认互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便民高效。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从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出发,破除束缚企业发展的不合理障碍,便利企业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坚持市场导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坚持法治引领。强化法治思维,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用法治巩固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使改革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协同推进,相辅相成。


(四)坚持系统推进。建立完善协同高效的“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分级负责、协同联动,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衔接、整体谋划、统筹推进。


三、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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