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协调联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在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建设食品追溯体系,实现食品全程可追溯。落实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生产加工管理水平和能力。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强化考核问效。压实工作责任,适时组织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推动食品产业发展情况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工业倍增升级考核范围。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要积极研究食品产业发展工作,严格对照各项目标任务,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精细化落实,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方案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见下一篇。
635
30天前
941
36天前
973
41天前
1402
42天前
6866
42天前
1323
45天前
1805
46天前
18873
47天前
15100
47天前
727
47天前
936
51天前
1357
52天前
1069
52天前
1355
57天前
1178
58天前
2658
93天前
63443
134天前
27909
150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