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政策

来源:国务院 | 来源:国发〔2014〕21号 | 时间:2019-06-27 | 335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务院-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中强化信用自律,改善商务信用生态环境。鼓励企业建立客户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将客户诚信交易记录纳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销售授信额度计量,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流程,防范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强化企业在发债、借款、担保等债权债务信用交易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履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信用管理师。鼓励企业建立内部职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加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电信、铁路、航空等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行业企业的自身信用建设。
以上信息摘自
发文机关: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2014〕21号
标      题:《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年06月27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4-00072

发布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
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06/27/content_89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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