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规定

来源: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 | 来源:信用修复政策学习 | 时间:2019-07-04 | 814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国家发改委文件通知是这样描述的: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最长公示期限届满的,信用网站将撤下相关信息,不再对外公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件全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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