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网站ICP备案需要的基本资料与注意事项【网站】

来源: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9-08-03 | 4768 次浏览 | 分享到:
江西省非营利性网站ICP备案需要的基本资料和备案注意事项(供学习使用)
一、江西省ICP备案需要的基本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

二、江西ICP备案注意事项:
1.个人备案:只受理身份证注册地在江西省内的个人备案(暂不受理居住证备案),企业备案不受影响;
2.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应为法人,确实不便提供时法人信息时,可提供授权书,授权网站负责人办理备案([授权书下载]);(若法人为外籍人士时,只能授权国内负责人办理备案,香港、台湾、澳门人士不属于外籍);
3.备案网站数量要求:每次备案只能添加一个域名;备案通过后,需网页正式启用,核对网站内容与备案主体相符后,才能继续添加;个人主体下最多可备案3个域名; 
4. 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
5.江西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备案: 需要在所在地编办机构办理网站审批后,再提交备案材料;办理后请将盖有机构编制部门意见红章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连同备案材料一同上传;更多信息请参看http://wzsh.scopsr.gov.cn/ 。
6.江西政府域名备案: 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文件的要求,提前办理政府网站域名审核业务,并将《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与备案所需资料一同上传。
A:省政府组成部门及各地市政府门户网站备案,由省政府办公厅审核,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加盖省政府办公厅或者省政府公开办公章。
B:各地市组成政府部门及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备案,由各地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加盖各政府办公室或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公章。
在审核网站备案时,有相关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可通过备案。
(来源,西部数码,供内部人员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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