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485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来源: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来源:jxgz11315 | 时间:2018-09-12 | 2126 次浏览 | 分享到:
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江西领航建材有限公司等485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江西领航建材有限公司等485户企业未按规定公示2015、2016两个年度报告,连续六个月未纳税,且查无下落,相关证据显示其已连续超过六个月未开展经营。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8年5月29日在《江西日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赣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采取公告送达方式,依法告知了对上述企业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了上述企业依法享有的权利。上述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陈述申辩,未向我局提出听证要求,视为放弃听证权。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我局决定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请上述企业在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后,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
上述企业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向赣州市人民政府或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章贡区或于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七条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本局将通过江西日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赣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本行政处罚信息。
特此公告
我局将吊销的企业名单公示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gz315.gov.cn/)内,请企业自行查询。联系电话:0797-8199394、8199523 
 赣州市本级2015、2016年度未年报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48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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