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目录​采集行业信用信息有什么要求?

来源: |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连维良 | 时间:2019-09-19 | 1548 次浏览 | 分享到:
    问:对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目录采集行业信用信息有什么要求
    答: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目录。要对行业信用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必须首先对反映信用行为的信息建立科学统一的管理规范,明确行业信用信息分类、内容和标准等,即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目录。
    信用信息内容的选择,要坚持“全面覆盖、注重过程、突出重点、务实管用”的原则,总的思路是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发生在哪里、信用信息产生在哪里、信用信息的采集就要选择在哪里,有什么信用行为,就采集什么信用信息。
    要紧紧围绕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和履行社会责任各方面的信用行为,来选择和设计信用信息采集内容,建立信用数据清单和标准,并明确由谁负责提供以及提供的途径和方式。
    采集行业信用信息应坚持来自信息源点,是保持原始状态、未经人为加工处理的原汁原味的信息。建立统一的行业信用信息目录,是行业信用管理的“基础之基础”。
    行业协会商会要组织行业管理专家和信用专家,广泛征求本行业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研究制定反映本行业特点的信用信息目录。

    解答来源《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更积极有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连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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