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期​赣州市“诚信红黑榜”

来源:市文明办等部门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8-10-16 | 2911 次浏览 | 分享到: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6年5月11日

  未履行标的额:10万元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6)赣0721民初203号

  6.执行法院:赣县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何卫红,女,47岁,系赣州开发区地税局干部

  身份证号码: 3621211970****0023

  住址:赣县区梅林镇梅林大街9号13栋***号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5年9月25日

  未履行标的额:7万元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赣民二初字第433号

  7.执行法院:赣县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龚享明,男,53岁,系赣县区农粮局干部

  身份证号码: 3621211959****0030

  住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兴农路3号2栋***室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6年12月9 日

  未履行标的额:50万元及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6)赣0721民初1123号等

  8.执行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均生,男,43岁

  身份证号码: 3621251974****2536

  住址:上犹县东山镇沿湖村李田坑小组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5年9月25日

  未履行标的额:35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未报告财产及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上民一初字第454号

  9. 执行法院:信丰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吕小敏,男,43岁

  身份证号码: 3621231974****5112

  住址:信丰县嘉定镇建设路与105国道交汇路口

  应履行义务时间:2016年6月6日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203.816万元及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6)赣0722民初157号、535号、835号等

  10. 执行法院:龙南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许仰安,男,50岁

  身份证号码: 3621281967****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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