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盾征信商账追收服务案例走进《法治热线》

来源: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 | 来源:xy0797 | 时间:2018-11-21 | 1885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咸宁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何永志,财贸外经科(信用办)科长鲁玉玲做客咸宁人民广播电台《法治热线》,通过电台开展《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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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目向听众分享了一家企业运用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具备的商账追收服务,成功追回欠款的案例。

  某公司有一笔33万余元的被拖欠款,公司负责人通过多渠道催收欠款,但均无功而返。5月初,该公司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与绿盾征信咸安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希望借助知名的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功能鞭策欠款企业按合约支付款项。在详细核实了相关情况后,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其填写了“失信违约提醒函”,并将“失信违约提醒函”发送至欠款单位。欠款单位负责人收到提醒函后,第二天就与对方取得联系,商讨制定了还款计划,目前已按计划支付第一批5万元欠款,这是咸宁市第一起通过发送“失信违约提醒函”,成功解决商业纠纷的案例。

  做客的嘉宾介绍说,这个案例就很好地体现出,信用作为一只“看不见的手”,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一种强有力的约束力量。如果违反相关法律,一旦公司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企业的黑名单,就等于在正常的市场经济生活中失去了被信任空间,比如无法参与到政府的招投标活动中,甚至在其他行政管理事项中也将被联合惩戒,而且任何一个企业也都不希望和失信被执行企业进行经济往来。在这个案例中,就是这封小小的失信违约提醒函,让这个企业认识到由于他欠款不还可能会面临到联合惩戒的严重后果,因此迅速与债权方联系还款事宜。

  《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3月30日经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它在认真总结省内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收融汇各方面意见,确立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湖北范式,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相关条款指出“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可以依法对其获取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和评价,为社会提供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发和创新信用产品,扩大信用服务领域和范围,参与国际合作,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保险等信用产品和服务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市场交易、生产生活中的应用”。

  作为社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绿盾征信将充分运用信用档案功能,积极发挥专业服务能力,为化解商业债务纠纷、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商业氛围努力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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