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庆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诚信庆阳”,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领域中使用,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以信用信息应用、企业信用管理为重点,全面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庆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庆阳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庆社信办发[2018]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重要意义,完善社会信用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发挥信用服务市场在促进信用报告应用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信用记录资源要素保障。
《通知》还明确了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主要任务有“实施信用记录核查”、“应用第三方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扩大非行政事项应用范围”。
在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方面,《通知》指出:“依托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建立完善全市企业信用档案,对录入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客观、动态记录,供大众免费查询,是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的重要功能之一,在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实时掌握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方面,可以发挥有效作用。
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是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示范带头作用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培育市场信用需求,提升社会诚信意识,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随着《通知》提出“全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先评优、债券发行、资金扶持等行政管理工作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必须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庆阳企业依托第三方大数据征信平台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对于出具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顺利实现对接,将带来极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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