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潜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培育和促进第三方社会征信的推广应用,近日,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各区、镇、办事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依托绿盾企业征信系统(www.11315.com)建立全市企业信用档案。
《通知》指出,企业信用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政府监督信息、银行信贷信息、行业评价信息、媒体评价信息、企业管理信息、市场反馈信息。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分别负责组织全市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团体填写《企业信用档案信息采集表》,由第三方社会征信机构(绿盾企业征信系统)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写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采集表》内容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经确定后录入企业征信系统。
《通知》还指出,由第三方社会征信机构(绿盾企业征信系统)负责企业信用档案信息采集、见证、核实、录入、评定结果及整理登记、日常管理等工作。依托绿盾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对录入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能全面、客观地展示企业的基本工商信息和经营活动信用状况,扩大企业在参与市场活动、降低融资成本、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优势,同时能够为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创造有利工作条件。
随着《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工程建设、教育科研、电子商务、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重点领域,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审核认定、专项资金安排、政府扶持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潜江市企业及早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对抓住信用机遇,促进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也将带来重大好处。
【相关链接】 http://www.redsh.com/a/20180607/1007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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