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出台配套文件
本方案印发后3个月内,省委有关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应分别出台相关配套文件。省委组织部牵头制定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实施办法,明确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的具体任务,切实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的领导;省编办牵头制定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意见;省外侨办提出相关外事管理工作政策措施;省发改委负责与国家行业公共信息平台对接;省民政厅牵头制定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主要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牵头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资产清查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提出逐步取消财政拨款的具体操作办法,牵头制定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的具体措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清理腾退行业协会商会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具体办法。
(三)组织开展试点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由省民政厅牵头负责。按照兼顾不同类型、行业和部门的原则,第一批选择26个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试点。各业务主管単位应逐一制定试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并对所属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进展情况进行审核、监督,达到相关要求的,到省民政厅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手续。2016年12月底完成第一批试点和评估。
根据第一批试点完成及评估情况,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全面审慎推开。
六、工作要求
脱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严肃纪律,做好风险预案,确保如期完成脱钩任务。
(一)强化指导协调,确保平稳过渡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推进脱钩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构建与行业协会商会新型合作关系,在研究重大问题和制定相关法规、规划、政策时主动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
(二) 强化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各地各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准确把握改革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培训力度,坚持示范引路、试点先行,及时交流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向社会宣传脱钩改革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政策,正确引导舆论,为推动脱钩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三) 强化督查落实,搞好总结评估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跟踪督查,认真指导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切实做好总结评估,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相关政策,确保脱钩改革审慎稳妥推进,为全面实现脱钩改革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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