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网

信用品牌一站式服务

服务咨询热线

400-0866-706

名扬九州・赣鄱企业

让上下游企业,成为你的合作伙伴,当他们有需求时,能想起值得信任的你,你品牌与产品!

知名度详情

信任为基・企业赢天下

以交易基石筑牢合作意向,让供应链的企业与消费者,一眼读懂「为何首选你的品牌与品质」!

企业信用专题

双擎赋能・信用知名度一站式跃升

筑信任基石,扩品牌声量,让供应链企业及消费者,一眼锁定「值得托付的合作之选」!

企业服务大厅

禁止实施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www.jjqyw.cn | 来源:政策解读 | 时间:2020-09-11 | 5153 次浏览 | 分享到:


禁止实施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国务院令第639号,国务院发布《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五十二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为:

1在埋有地下光(电)缆设施的地面上方进行钻探,堆放重物、垃圾,焚烧物品,倾倒腐蚀性物质;

2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1米的范围内建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3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1米的范围内挖砂、取土;

4在过河光(电)缆两侧各100米的范围内挖砂、抛锚或者进行其他危及光(电)缆安全的作业。


相关信息:

铁路安全管理热点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信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