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管理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哪些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1、负责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2、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3、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
4、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
5、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不得向社会团体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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