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火晚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3、燃放作业方案;
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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