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推进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 来源: 赣府厅发〔2020〕33号 | 时间:2020-11-13 | 416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力发展牛羊屠宰加工,着力补齐牛羊屠宰加工短板,以集中屠宰、冷链流通、冷鲜上市、品牌经营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现代化牛羊屠宰加工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大牛羊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培育牛羊龙头企业,扩大龙头企业产业规模,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全程服务、参股入股等方式,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建立稳定的产、加、销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开拓牛羊产品市场,发展绿色有机牛羊产品,培育牛羊知名品牌,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省外市场。鼓励发展牛羊产品电商和开设牛羊肉消费体验店,推行线下线上销售。

六、有效开发利用饲料饲草资源。大力发展人工牧草,推行草田轮作,鼓励利用秋冬闲田、不宜种植直接食用农产品的耕地,发展优质人工牧草种植。合理开发天然饲草资源,在加强草地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加大草山草坡草洲等资源开发利用力度,通过人工改良技术,建设生态草场,建立合理轮牧制度,发展牛羊生产。加强鄱阳湖草洲资源开发利用研究,在不破坏湖区生态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湖区饲草资源。加大农作物秸秆、饼粕、藤蔓等农副产品资源利用力度,培育饲料饲草收购储运、加工销售企业,支持牛羊养殖场户建设青贮、微贮、氨化等设施,提高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率。坚持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充分利用畜禽粪肥进行林草种植,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七、加大牛羊产业投入。各地要统筹整合现有农业专项转移支付渠道,加大对牛羊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鼓励市县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牛羊养殖场户标准化改造、良种繁殖场建设、饲草种植及开发利用等;建立牛羊大县激励机制,对牛存栏5万头以上、羊存栏10万头以上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扶持当地牛羊产业发展。实施肉牛冻精补贴和良种母牛补贴政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机械化挤奶、牧草栽培、饲草加工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

八、保障牛羊养殖用地。鼓励依法利用缓坡旱地、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牛羊养殖。牛羊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须补划。加大林地对牛羊发展的支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允许在Ⅲ、Ⅳ级保护林地发展牛羊养殖,其简易道路、舍饲、仓库、管理用房等养殖设施,按照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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