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教育局现在称作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是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促进体育事业在中小学的广泛健康开展,地市(县市区)级的教育局和体育局合并为一个部门,称作教育体育局,简称教体局。
章贡区教育体育局是区政府主管教育、体育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体育局。
区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和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以及民办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
(三)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与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主管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聘任、调配、交流、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晋升;指导和推进全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五)组织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师继续教育、电化教育和教学技术装备工作。
(六)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与拨款、基建投资规划。监督检查全区教育体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参与协调全区学校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工作。
(七)负责权限范围内全区各类学校安全监管和安全教育,负责区属体育服务行业和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指导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
(九)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管理学历教育及高考、中考、会考、成人自学考试。
(十一)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和活动;组织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和活动。
(十三)负责全区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审查、申报及组织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批工作。
(十四)负责体育行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五)参与规划、协调全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布局,指导、规范学校和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十六)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对体彩公益金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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