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建设制造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文

《商丘市建设制造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和商丘市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若干意见制定,2023年12月19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印发
来源: | 来源:商丘市政府 | 发布时间: 2024-03-28 | 1092 次浏览 | 分享到:

1.创建省级产业集群。突出我市集群优势,对标省级产业集群创建标准,积极创建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围绕纺织服装制鞋、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精准发力,着力破解科技创新、投资融资、转型升级等瓶颈制约和共性难题,形成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良好生态,推动集群在补短板、锻长板、强基础等方面加快提升。到2025年,力争创建3个以上省级产业集群,全面融入我省国家级产业集群创建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2.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大我市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力度,鼓励各县(市、区)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产业集群,培育特色产业链条。积极组织参与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不断提升产业集群在规模能级、核心优势、耦合生态等方面的竞争力。到2025年,重点培育的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现代医药等9个产业集群进一步扩能升级,力争创建3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推动集群协同发展。积极探索产业协同、政策协同、要素协同、机制协同等新模式,提高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水平。发挥集群产业链链主企业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参与技术协同攻关、产品协作配套、品牌共建共育、资金融通担保,提升集群规模实力与发展效应。引导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主动融入国内外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协同构建新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重点工程

(一)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1.提升创新主体能级。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市产业链需求,推动产业创新平台(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和创新型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努力实现量质齐升,加快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活动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省级各类创新平台数量达到200家。在重点产业领域深度融入省级、国家级创新战略体系,形成中国制造“商丘创造”的主力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强化关键技术攻坚。深入开展“五基”和重大装备技术攻关。聚焦基础零部件国产替代、基础元器件迭代更新、基础材料扩能提级、基础工艺技术提升、基础软件集成应用,支持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加强与各类创新平台协同攻关,努力在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零部件,在新材料、纺织服装制鞋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基础材料,在食品、生物医药等领域突破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在智能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保障能力。到2025年,力争承担2项以上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突破和推广应用6项“五基”细分领域关键技术与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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