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117
今天
176
今天
160
1天前
193
1天前
130
1天前
247
2天前
238
2天前
275
2天前
235
2天前
217
3天前
314
3天前
228
3天前
国务院对生产领域信用建设要求
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公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和爆破企业或单位为重点,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部门间共享制度。
推动建立质量信用征信系统,加快完善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平台,建立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
以上摘自《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
最新信息
315536
277265
273341
241108
206967
203218
191797
188101
179979
179231
163309
155440
151346
100989
99746
99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