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依据《江西省开放型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和《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制定
来源:公示信息 | 来源:赣市府办发〔2017〕69号 | 时间:2019-03-03 | 595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完善开放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以保障全市开放型经济有效运行为目标,建立健全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对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运行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市项目数据库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国家级经开区项目洽谈、落地、建设情况的调度。完善外贸企业运营情况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对全市外贸进出口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监测、监控和预警。完善对外经济合作与境外投资的统计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市“走出去”项目信息库,全面掌握全市企业境外投资情况,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序开展。

    (五)完善开放型经济评价与激励体系。探索建立全面反映开放型经济发展状态的综合性考核指标体系,将利用外资、利用省外资金、项目落地、外贸进出口、口岸工作等指标进行综合考量,全面评判各县(市、区)和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型经济总体发展水平,避免单一指标、单项考核所导致的各种弊端。坚决整治“为官不为”,严肃考评问责,对年终考评招商引资排名倒数第一的县进行约谈、问责。同时,将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市直单位以及税务、工商、环保、海关、商检、外管等相关部门纳入考核,督促各部门共同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推动开放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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