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体系。充分发挥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完善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重大事项的协调和重大项目的督办。强化各县(市、区)、赣州经开区和蓉江新区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继续推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招商引资是第一要务、第一业绩、第一能力,突出招商引资“头号工程”,把招商引资工作列为“一把手”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市、县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开放型经济发展扶持体系。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减负、解难、放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激发活力、劣汰存优、促强提质,改进监督、优化服务”为主要内容,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有效地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增效益,创优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总结推广“以商招商”、“保姆式”服务等成功经验,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审批程序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的地区之一,增强我市对外开放与区域城市竞争力。加大已出台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力度,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适时制定或出台更具吸引力的优惠政策。针对我市主导产业,落实有差别的优惠政策,实施“一产一策”,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或企业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同时,落实反制机制,所给优惠须以外商兑现合同承诺为前提,对未履行合同的外商须及时终止合同,并收回已给优惠。
(三)完善开放型经济人才支撑体系。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强商之基、竞争之本、转型之要,大力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国内外开放型经济人才培训机构的合作,创新开放型经济人才培养方式和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善于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政策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工作效率高的行政管理队伍。将开放型经济业务培训列入市、县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对外开放专题研讨或培训班,提升开放型经济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加强招才引智,注重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的引进,注重高层次创新、创意、创业人才及团队的引进,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从资源依赖型、投资拉动型向人才支撑型、创新驱动型转变。完善吸引外来人员来赣州工作和创业的政策措施,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为外来人员和投资者出入境、户籍管理、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便利,让外来优秀人才愿意来、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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