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赣州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依据《江西省开放型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和《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制定
来源:公示信息 | 来源:赣市府办发〔2017〕69号 | 时间:2019-03-03 | 6106 次浏览 | 分享到:

    3.积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发展壮大国际承包工程企业队伍。鼓励资金、管理、技术、人才实力强并具有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的实力型企业,积极申报国际承包工程经营权。鼓励赣州亿通公司等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充分利用自身比较优势,主动与有实力的国内外著名承包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承包大中型工程项目。立足现有基础,重点开拓非洲、印度、柬埔寨、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承包工程市场。

    (五)推动开放平台创新发展

    1.加快产业平台转型升级

    推动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转型升级,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等产业特色,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园区品牌。推动发达地区国家级经开区与赣州、龙南、瑞金经开区开展对口帮扶,鼓励园区之间深度开展产业合作。探索设立跨区域产业合作区,打造“飞地经济”。推动省级开发区创新发展,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要素集聚,提升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向主导产业明确、延伸产业链条、综合配套完善的方向发展,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带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2.拓展内生增长空间

    推进龙南、全南、定南园区一体化发展,打造赣州南部重要增长板块。在“三南快线”沿线建设“三南”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示范地产业园。创新管理模式,将全南工业园、定南工业园、“三南”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示范地产业园纳入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推动品牌共用、政策共享、规划共编、园区共建、数据并表,构建龙南经开区“一区四园”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建设,打造赣州东部增长板块。将宁都、石城纳入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政策辐射范围,支持试验区推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参照瑞金省直管县管理办法,将市级层面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兴国、于都、宁都、石城,对已享受的综合保税区、赣州港等特殊监管区的优惠政策及试点示范事项延伸复制到试验区。

    3.加快完善口岸平台

    依托赣州铁路口岸,申报设立进境粮食、水果、冻品等指定口岸,推动多品种、多口岸直通。加快推进赣州航空口岸、铁路口岸、龙南保税物流中心、瑞金陆路口岸作业区建设,推动“港区联动、一体发展”。大力推进现代口岸物流,拓宽多式联运通道,降低物流成本,逐步实现“进境货物与沿海同价到港、出境货物与沿海同价起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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